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黃 薇)近日,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楠竹山法庭聯動交警調解了一起受害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今年某日凌晨,謝某駕駛輕型貨車途經雨湖區某地段時,與行人周某發生碰撞,造成了行人周某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肇事司機謝某忽視交通安全,在雨天夜間未降低行駛速度,對前方的道路觀察不足,采取措施不當,是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行人周某安全意識薄弱,橫過機動車道時未走人行橫道,是引發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擔次要責任。
因受害人家屬與肇事司機謝某對民事賠償部分無法協調一致,調解陷入僵局,交警部門及時與法院對接處理交通事故后續的民事賠償問題,邀請法院參與調解。
交警部門辦公室內周某的父母因周某去世而情緒非常激動,周某的母親已經泣不成聲,“兒子才26歲,已經定好了下半年要結婚,現在說沒就沒了,白發人送黑發人,我該怎么辦啊!”
通過承辦法官前期多次交流安撫,受害人家屬暫時穩定了情緒,并表示希望通過平和的方式解決。法院立即組織調解,肇事車輛承保的保險公司也派專人到場積極協調處理理賠事宜。
承辦法官通過查看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等資料明確了雙方責任,對賠償的項目、標準和賠償數額一一進行解答,在確保各方對賠償數額清楚的基礎上,與雙方反復交流,耐心、細心地引導雙方能夠在賠償數額上達成一致。
調解過程中,肇事司機謝某對自己的行為再三道歉,稱事故發生后自己太懦弱,一直不敢面對死者家屬,只委托村干部來處理此事,他會盡全力彌補錯誤。說著說著肇事司機謝某也留下了悔恨的淚水。受害人家屬看到肇事司機謝某誠懇態度,最終也接受了道歉并出具了刑事諒解書。
最終,在法院和交警部門的共同組織下,經過一周的不懈努力,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保險公司賠償受害人家屬89萬元,肇事司機謝某當場賠償受害人家屬16萬元(含先行支付的搶救費和喪葬費10萬元)。經雙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出具了民事調解書。現賠償款已全額支付到位。
楠竹山法庭將會繼續發揮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法庭的優勢,積極聯動交警部門,強化訴調對接,進一步提高多元解糾能力,高效、快速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用最優質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處理好案件,更好更快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責編: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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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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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法治報